公益合作协议书
公益合作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益合作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甲 方: 办事处
乙 方: 基金会
鉴于:
基金会是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经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的一个非营利的慈善团体。成立基金会的目的,是为了广泛联络海内外友好团体和热心人士,弘扬宋庆龄先生高尚的爱国情怀,支持和参与少年儿童文教、科技和福利事业,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支持和参与中外文化交流,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支持和参与两岸交流,“反独促统”,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支持和参与少年儿童教育扶贫工作。
基金会是由 女儿 担任名誉理事长,经 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一个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非盈利性的公益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是:关注弱势群体,弘扬尊师重教,促进扶贫济困,推动社会和谐。
甲、乙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推进战略合作,努力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效益,实现互利共赢。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双方确立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甲方在公益慈善影响力及经验等方面对乙方予以指导。
2、双方同意互为合作事项创造最惠条件和待遇,共同形成新的公益慈善发展优势。
3、双方确定公益慈善合作协调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资料,商定公益慈善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衔接合作企业,协调合作事项,落实合作事宜。
4、双方公益慈善合作无排他性,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承担对外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双方共同声明,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借用公益慈善名义开展盈利项目。
6、因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公益慈善合作事宜需在每一项合作的实施方案项目书中进一步明确。
8、双方保证对本协议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影印件、照片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拾年。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9、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据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广东省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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